我于201年5月18日写个一份我的县人民医院治病遭遇的投诉给县长大人(信件编号是:2018051807591438883)信件显示转到县卫计局后就石沉大海;5月30日我再次写信要求给予我5月18日的信件给予答复,(信件编号为:2018053007435911992),卫计终于有了回答,结果是没有看到我5月18日的投诉请求,要我要再次叙述一次,于是我于6月13日再次将5月18日的请求信重发了一次(信件编号为:2018061313184747312);时间又已经过去多日,仍然是毫无音信,只好再次请求县长大人在百忙中督促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答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