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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社不负责
  • 来信人:
  • 龙石云
  • 来信时间:
  • 2018-06-22 06:55:48
  • 信件状态:
  • 已处理
  • 来信内容:
  • 我是中路铺镇柳桥村民龙石云,从今年开始,村上干部进,土地要进行合作社制,让我们不用耕田,合作社会统一耕作,种大豆,到现在来看,种是种了,可现在田里的豆苗没看到什么,杂草就有不少,就像是慌田一样,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合作社耕作,农民要种田,不让种,合作社种豆子,就可以慌,难道这就是合作社耕种的模式啊
  • 收件单位:
  • 中路铺镇
  • 办理时间:
  • 2018-06-29 16:20:24
  • 回复内容:
  • 您好:
        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是按照省、市、县相关文件要求实施的,具有政府依据。总体要求是“三年实施到位,长期退出水稻生产”,此政策既是农产品安全的需要,也是农业供给改革的需要,更是农业增收的需要,我镇是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镇,涉及农户多、面积大,共计29000余亩,调整过程中,我镇全面宣传、层层动员,本着鼓励规模经营、自户自愿参与的原则,合理引导得到了很好的效果与广大农民的认可。如果您还有疑问,具体情况可以可以来我镇查阅有关文件。谢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注,祝您生活愉快。
    湘潭县中路铺镇人民政府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