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潭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

发布日期:     来源:

    

2018年湘潭县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,按照县委县政府、局党组的决策部署,以实施中国健康战略为抓手,努力全方位、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,推进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发展。

(一)重点宣传有关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。

  宣传“健康中国”“健康湖南”“健康湘潭”“健康莲乡建设;宣传“全面两孩”政策及相关规定;宣传各级各部门计划生育奖励扶助、优惠优先政策;宣传出生缺陷防控、慢性疾病综合防治等优生健康惠民工作;宣传公立医院改革的进展和成效;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相关政策和成效。加强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,引导人们知法、守法、用法。

(二)重点宣传各类卫生计生科学知识。

针对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以及不同生理时期的特点,普及优生优育、健康养生等知识。

(三)切实加强我县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。

使系统干部职工自觉做到自省、自警、自重、自律,不断加强思想道德修养,筑牢思想道德防线。

(四)在主流媒体开设卫生计生专题专栏。

整合县本级、县及医疗卫计单位的宣传资源,提升湘潭县电视台新闻频道《莲乡卫计》专栏的节目制作以及开辟湘潭县报的专栏。其中湘潭电视台《莲乡卫计》专栏全年刊播不少于12期,日常动态新闻不少于30条。

   (五)进一步提高网络舆论引导能力。

  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、医疗卫生单位官方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,加强与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,增强舆情收集、研判和应对能力,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权威发布,提高舆论引导的有效性和及时性。各级各单位要做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,重要事项及时通报,避免负面舆情的发生和发酵。

(六)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。

通过系统推荐、社会发现、突发事件涌现三个主渠道,宣传一批好医生、好护士和优秀基层卫生计生工作者,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工作者的正面形象。

(七)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。

以村(社区)为重点,开展卫生计生知识讲座、文艺宣传、生育关怀、关爱女孩等活动,宣传“全面两孩”新政策,普及优生优育和健康知识。县本级和乡镇全年各开展3至5场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。

(八)广泛开展群众性宣传活动和举办卫计业务知识培训。

  各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要组建志愿医疗宣传服务队,各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要组建卫生计生宣传队,结合精准扶贫、三下乡等活动经常性地开展进村入户宣传,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性的卫生计生宣传活动。为深入宣传贯彻《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的精神及卫计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需要,确保基层卫计工作持续有序开展,8月中旬举办二期卫计业务知识培训。

  (九)积极落实健康促进项目。

  深入社区、厂矿、机关、学校、农村,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和健康中国行活动。在各乡镇、卫生院定期开展健康讲座,加大健康教育宣传普及力度。

  (十)加强健康科普宣传。

 重点开展健康扶贫宣传工作,普及科学就医、合理用药、健康素养、慢性病防治、传染病防治、卫生应急、妇幼保健、优生优育、出生缺陷防控、食品安全等内容;在湘潭县报开设健康教育专栏,打造健康莲乡品牌;通过县电视台、电台、户外视频、医疗卫计单位宣传窗口等全方位、立体化宣传健康教育知识。

 (十一)完善户外宣传阵地建设。

 根据上级《卫生计生系统优化卫生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施方案》及县本级具体实施细则的要求,对内容过时、设施残缺的卫生计生户外宣传标语、广告进行清理。继续在城乡主要街道、交通要道、集贸市场、文化广场(公园)、旅游景点、居民小区等人口密集或醒目的场所,通过电子荧屏、宣传橱窗、宣传画、宣传牌、宣传标语等形式,宣传卫生计生的方针政策、健康知识和办事流程等。

 (十二)加强人口健康文化阵地建设。

 县本级要进一步推进人口健康文化园(院)的建设,选择合适的地点新建一个人口健康文化园(院)。有条件的乡镇卫计办、卫生院、县级医疗卫计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有特色的卫计文化园。
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